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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支 消費 帶來金融危機, 日本 、 韓國 都曾嘗過苦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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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支 消費 帶來金融危機, 日本 、 韓國 都曾嘗過苦頭!

2020 年 10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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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 “消費” 成為經濟發展的主旋律時,消費金融有了不同於以往的重要性。在英國、美國、 日本 、 韓國 等主要發達經濟體的發展歷史中,消費金融都對經濟發展起著十分重要的促進作用。如果把經濟體看做一個人,消費金融就好像激素一樣,適量服用可以治病、保障身體健康,但用多了不但於身體無益,反而會損害身體健康。

 日本 貸金業:從一部連載 15 年的漫畫說起

日本有一部自 2004 年開始,連載了 15 年的暢銷漫畫,名為《暗金醜島君》,其漢化版和改編的電影、電視劇在豆瓣評分都超過了8分,核心內容講述的是日本黑暗無良的高利貸公司老闆醜島馨與形形色色的借債人之間的故事,將日本消費金融發展過程中著名的“消金三惡”——高利貸、過度借貸、暴力催收,展現得淋漓盡致。

然而,從西方引入到日本的消費金融,一開始絕非如此。

日本現代消費金融是從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開始發展的。早期的發展歷程和美國極其相似,都是以分期付款銷售拉開帷幕,以汽車工業的興起快速推廣分期付款,伴隨著經濟的增長和消費升級,以滿足消費者需求拓展市場。到了 20 世紀 50 年代末,百貨公司和信販公司(一種專營消費金融的公司)聯營的分期付款式消費金融已有相當大的規模,出現了日本信販、三洋商事等對工薪階層小額貸款的非銀行機構。

分期付款銷售模式的快速擴張,帶動了消費者保護、法律體系和徵信體系的發展。 1961 年,《分期付款銷售法》和日本徵信所(現 JCB )分別實施和成立,銀行也開始設立專門發行信用卡的機構。此時雖然有《出資法》及《利率限制法》對於貸款業務的限制,但因民間消費借貸未被納入正規金融體係以及執法不力等因素,兩部法律形同虛設。

到了七八十年代,經濟的飛速增長,使得分期付款順利擴張,流通業也開始與消費金融深度結合,出現百貨公司與信販公司聯合發卡的業務模式,這種聯營的模式極大地促進了消費金融的發展。在此期間,日本消費金融增速持續高於 GDP 增速,對推動經濟增長也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對此,日本著名的一橋大學經濟研究所所長北村行伸通過對 1972 年~ 1991 年的宏觀數據分析,得出“耐用消費品的增減與可支配收入及消費信貸餘額有很強的相關性”的結論,並據此建議——根據耐用消費品的置換週期來擴大信貸額(下調利率或減稅等),以刺激經濟、擴大內需。

 日本 國內監管法規未落實,社會暴力事件頻傳

但在硬幣的另一面,行業的快速發展使廠商及消費金融公司、銀行系信用卡公司、信販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大肆擴張,行業內部競爭愈演愈烈。在缺乏有效監管和法律制裁的情況下,由此引發了高利貸、過度借貸、暴力催收等一系列的社會問題。日本曾經著名的高利貸公司——武富士公司及其創始人武井保雄,便是從此時開始崛起,在 1998 年東京證券交易所上市,成為日本四大消費金融企業之首,武井保雄也在次年登頂成為日本首富。

隨後便是“失去的十年” ( 1991 年~ 2000 年),房價、股市泡沫的破裂使銀行等金融機構變得保守,以武富士為代表的非銀行消費金融貸款公司開始扮演起市場的主要角色。數據顯示,當時日本個人消費佔 GDP 比重在 52% 左右,並在後面的十幾年中不斷攀升。

但好景不長,催收、高利貸等老問題的加劇,使武井保雄、武富士和整個貸金業的名聲開始急速下滑。據統計, 2,000 年日本國內因經濟因素自殺的人數增至近 9,000 人,約佔自殺總人數的 30% 。嚴重的社會問題,讓日本金融廳開始重視貸金業的監管。 2006 年 12 月,日本頒布並實施了《貸款業法》,規定逐次降低貸款利息上限,並引入信貸總量規制(信貸總額限制在年收入 1/3 以下)等規定。再加上徵信體系的不斷完善,至此,消金三惡才從此成為歷史。

 韓國 :一個典型的 “信用卡危機” 案例

與 日本 相比, 韓國 消費 金融的起步相對較晚。在朴正熙 1962 年到 1971 年間推行的前兩個五年計劃中,韓國經濟取得了巨大的飛躍, GNI (人均國民收入)翻了三倍多,個人收入的增長使消費從生活必需品向耐用品以及健康、教育、休閒等高品質方向轉移。 1967 年,信用卡作為先進的消費信貸手段被用於大額耐用品的分期銷售中,並得到快速發展。

在隨後的 30 年間,通過對信用卡法案的製定修改,以及相關法律體系的梳理,奠定了消費金融發展的法律基礎。同時,信用信息法、信用信息機構等徵信基礎設施也不斷完善。直到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韓國外向型的經濟發展模式受到經濟危機的巨大打擊,迫使韓國不得不拉動國內需求應對危機,加大對消費金融的扶持力度。政策扶持之下,信用卡的信貸額急劇增加。

 韓國 「卡奴」大量出現,信用卡公司出現流動性問題

特別是,信用卡取現業務成為信用卡資金增加的最主要因素,到 2000 年時,取現在信用卡總使用額中佔比甚至達到了 60% 。對比之下,日本該比例僅為 30% 。信用卡的盛世之下,無節制的發卡和消費帶來的危機逐漸顯現。 2000 年到 2002 年兩年間,信用卡市場增長了 40.5% ,創下了 623 萬億韓元的歷史最高記錄。信用不良者(欠款達到 30 萬韓元且拖欠 3 個月以上)的數量也屢創新高,在 2003 年末超過了 370 萬人,佔當時經濟活動人口的 18% 。

還不出錢的人增加了,必然導致信用卡公司風險的加大。再加上當時 SK 全球公司高達約 2 萬億韓元的造假事件,使韓國企業的信用危機急劇提升,公司債市場幾乎癱瘓,這也使以公司債為主要融資手段的信用卡公司遇到了嚴重的流動性危機。此時,政府不得不出面提供借款,解決信用卡公司面臨的流動性問題,並在隨後出台了《信用卡綜合對策》《信用卡公司的健全性監督強化規範》等規定,將現金貸款比率(現金貸款/債券總額)限制至 50% ,改善了以取現業務作為主要業務的經營形態。

同時,為了避免信用卡行業的經營惡化,進行了大規模的兼併重組,其他則要求進行增資,提升抗風險能力。結果是 2004 年的市場規模同比減少 25.5% ,一下子縮小到了 358 萬億韓元。此後,設立完善信貸恢復委員會等基礎設施,使得以購物為主的信用卡市場快速復甦。

這場由監管結構性缺失帶來的“信用卡大亂”,不僅造成了極大的經濟社會損失,還埋下了消費金融過度發展的隱患,使家庭的債務負擔大幅上升,加劇了脆弱性。同時,在經過 2003 年的信用卡危機後,監管部門對於信用卡的擴張具有極強的警惕性。如 2010 年,信用卡總資產、發卡量、營銷費用等超過歷年平均水平時,立即引起了監管的注意,並出台政策預防再次過熱。

反思:如何做好危機的預測與管理

日本 與 韓國 的消費金融最初都起步於流通業,以分期付款開始,發展到信用卡等更多樣的形式。消費金融的供給方,也從小型的非銀行機構,逐步發展到專業性消費金融公司、信用卡公司和銀行等。

其中,由於 日本 在 消費 金融發展初期管制力度較弱,市場驅動因素更強,因此導致當前的消費金融市場顯得更為多元化,且非銀行機構佔據了相當重要的地位。而韓國,由於其金融管制相對較強,且集中於信用卡產業,使銀行在其消費金融產業中佔據了主導地位。當然,在韓國,附屬於一些大型企業的信用卡公司,如起亞、三星以及樂天等,也在市場中佔據重要的地位。

這種由小到大、自下而上的發展方式,以及監管、法律的缺失,疊加外部經濟環境的衝擊,造成了消費金融行業大大小小的問題。

其他地區也都爆發過類似的消費金融危機。如台灣在 2005 年經歷的信用卡卡債危機,由此產生而核銷的壞賬超過一千億新台幣,相比之下, 2004 年台灣銀行業盈利才 1,554 億元新台幣,為過去5 年中的最高值。同時還有衍生出來的不法催收、暴力討債、因債務自殺等社會問題。更加有知名度的則是 2008 年的金融危機,雖然學界對其原因有眾多分析角度,但毫無疑問,對於“過度消費帶來的債務危機”是有共識的。

這些由 消費 金融帶來不同程度的社會問題和經濟危機,也給中國消費金融的發展帶來十分重要的警示作用。雖然制度、社會環境、市場結構都有所不同,但金融的本質並沒有變,在消費對於經濟越來越重要的當下,探討消費金融可能產生的問題和危機仍然十分有必要。

當然,某種意義而言,中國過去四年的互金整治工作已經提前預演了一次危機的前奏,在金融監管方式、法律體系建設等方面,已經取得了長足的進步。至於會不會再經歷一次由消費金融導致的危機?灰犀牛常在,黑天鵝不可預測。或許做好危機的管理比危機的預測更重要。

參考資料:

  • 王國剛等,《中國消費金融市場的發展:中日韓消費金融比較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
  • 大前研一,《低慾望社會:人口老齡化的經濟危機與破解之道》,機械工業出版社,2018
  • 池仁勇等,消費金融:下一個金融風口,清華大學出版社,2019

虎嗅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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