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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全球 ESG 報告標準出爐,意味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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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套全球 ESG 報告標準出爐,意味著什麼?

最近更新時間: 29 June,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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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月 26 日,國際可持續準則理事會(ISSB)公布有史以來首套全球 ESG 報告標準,為各地區的公司揭露統一的氣候和可持續性資訊鋪平了道路,此舉堪稱 ESG 投資領域的里程碑事件。

新規對公司社會、環境和治理風險揭露作出了更詳細的規定,將於 2024 年 1 月 1 日後生效。

ISSB 公布首套全球 ESG 報告標準

ISSB 歷時 18 個月終於公布有史以來首套全球 ESG 報告標準有兩項,分別為 IFRS S1 和 IFRS S2 ——《可持續發展相關財務資訊揭露的一般要求》(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Disclosure of Sustainability-related Financial Information)和《氣候相關資訊揭露》(Climate-related Disclosures)。

前者規定企業需要揭露與可持續發展有關的風險和機會的重要資訊,包括其治理、戰略、風險管理和業績以及產業特定資訊;後者規定了與氣候相關的直接風險,以及轉型期的挑戰和機遇。

兩項信披標準將於 2024 年 1 月 1 日之後的年度報告期生效,這意味著第一批採用該標準的報告將在 2025 年發布。

ISSB 公布的首套全球 ESG 資訊揭露框架,將影響企業在財報中揭露的內容,包括氣候變遷如何影響其業務,也借此防止企業「洗綠」。

華爾街見聞 ESG 專欄曾在去年的文章中提及,ESG 風潮下,濫用概念、陽奉陰違的「洗綠」行為也在世界範圍內泛濫。

例如, 2021 年年初,歐盟委員會首次公布了一項聚焦於「洗綠」的網路掃描數據。該掃描分析了服裝、化妝品、家用設備等不同產業在歐盟地區的線上行銷,結果顯示有 42% 的產品環保聲明涉嫌誇大或欺騙。

而在 ISSB 的資訊揭露框架下,監管機構和投資者能夠更容易地識別「洗綠」行為。

具體來看,ISSB 框架要求:

1. 可持續性相關風險和機會的資訊揭露

實體用於監測、管理和監督可持續性相關風險和機會的治理過程、控制和程式;

實體管理與可持續性相關的風險和機遇的戰略;

該實體用於識別、評估、優先處理和監測與可持續性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程式;

該實體在與可持續性相關的風險和機遇方面的表現,包括在實現該實體已設定的或法律或法規要求的任何目標方面的進展。

2. 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揭露

該實體用於監測、管理和監督與氣候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治理過程、控制和程式;

該實體管理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的戰略;

該實體用於識別、評估、優先處理和監測與氣候有關的風險和機遇的程式,包括這些程式是否以及如何被納入該實體的整體風險管理程式並為其提供資訊;

該實體在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方面的表現,包括實現其設定的任何氣候相關目標的進展,以及法律或法規要求其實現的任何目標。

有分析人士指出,ISSB 的新規作出了較多妥協

根據此次公布的信披標準,企業可以在新規生效首年僅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即 IFRS S2 ,到第二年再遵循  IFRS S1 的要求,且在第一年也不需要揭露其供應商和客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如果企業目前沒有能力或資源提供定量資訊,也可以提供氣候風險或機遇的定性財務影響。

此外,ISSB 信披框架也不要求企業遵守雙重重要性標準

在可持續發展報告領域,重要性原則分為單一重要性(single materiality)和雙重重要性(double materiality)。其中,單一重要性是指基於由外到內對重要性進行定義,只考慮環境和社會議題對企業財務基線產生的影響;雙重重要性同時從由內到外角度和由外到內角度兩個維度來衡量議題的重要程度,既要考慮環境和社會議題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也要考慮企業經營活動對外界環境和社會的影響。

IFRS S1 及 S2 均不要求企業揭露其對周圍世界的環境或社會影響。

統一揭露標準對投資者有什麼意義?

聯合國的附屬團隊在 2004 年首次提出 ESG 一詞,十幾年過去來,ESG 已成為兆億美元級別的生意。 2022 年,全球 ESG 基金總規模已達 2.497 兆美元。

然而,在 ISSB 本次推出的新框架之前,尚無一個統一的國際標準,對全球企業提交的 ESG 報告內容做出要求。

近年來,多國監管機構都在試圖推動對 ESG 領域的監管。根據可持續發展數據和技術公司 ESG Book 的統計,在過去十年中,全球 ESG 法規飆升了 155% 。在形式上,已有大大小小幾十個 ESG 相關資訊揭露體系,每個標準都有不同的指標、方法和評分體系。各公司不知該用哪一套架構揭露資訊,投資者不知該用何種標準衡量企業。

終於,在 2021 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 26 次締約方大會(COP26)上,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基金會(IFRS)正式宣告成立 ISSB,以解決 ESG 資訊揭露混亂無需的狀況,為投資者提供高質量、透明、可靠和可比的 ESG 資訊。

去年 3 月底,ISSB 在先前的兩份樣稿基礎上,發布了兩份可持續發展揭露準則(ISDS)征求意見稿,且融合了可持續發展會計準則委員會基金會(SASB)的產業揭露標準要求;同時,ISSB 還與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為制定統一的 ESG 報告準則達成了合作意向,將共同制定全球統一的 ESG 報告準則; 2022 年 11 月,ISSB 也宣布已經啟動「合作夥伴框架」倡議,將聯手政府、監管機構、國際組織等為將來企業和投資者揭露可持續發展資訊提供支持。

在本周推出的揭露框架,即是 ISSB 及其合作方工作的最新成果。ISSB 的官員也在週一的發表會上強調,新資訊揭露框架是回應市場需求的結果。

大多數投資活動都跨越國境,因此,一致的全球數據將使投資者更容易比較他們的選擇,公司也能清楚地傳達其表現。

ISSB 主席 Emmanuel Faber 在發表會上表示,ISSB 準則旨在幫助公司以穩定、可比較和可驗證的方式講述其可持續的故事。同時,他還強調,更好的可持續資訊揭露會帶來更好的經濟決策。

這意味著全球的 ESG 揭露標準迎來新的里程碑。

當日,GreenBiz 專欄作者 Grant Harrison 與 Faber 進行了訪談。Faber 表示,目前國際上關於可持續資訊揭露如果有相對統一的揭露準則,將進一步提高公司之間的可比性,以便幫助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這是投資者長期以來所渴望的,他們後續的回饋也十分重要。

ISSB 副主席 Sue Lloyd 在週一的發表會上表示:「(有了新的信披標準)投資者可以確信,當他們比較公司時,他們在做投資決定時是在一個類似的基礎上進行的。」

對於一些爭取借助低碳轉型吸引更多投資的發展中國家而言,統一的信披標準有著更為重大的意義。

非洲各國財政部長在去年的埃及氣候峰會前表示:「非洲司法管轄區和公司盡早採用(ISSB 信披框架)有可能吸引更多投資,並促進非洲私營企業的發展。」

亞洲開發銀行總經理 Woochong Um 也認為,ISSB 信披框架將引來更多的國際資本,促進亞洲私營企業發展,進一步提振亞洲資本市場。

在週一的發表會上,ISSB 主席 Emmanuel Faber 表示,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監管機構已經表示將考慮採取ISSB 框架建立信披標準,包括澳洲、加拿大、日本、馬來西亞、新西蘭、奈及利亞、新加坡、英國和中國香港地區。

ISSB 的資訊標準為自願性框架,該機構無權強制企業遵從這套標準,是否遵從、在何種程度上遵從,要由公司所在地的監管機構決定。

英國財政部長 Joanna Penn 在週一的發表會上表示:「我們承諾將根據今天在這裡推出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英國認可版本進行報告。」

香港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也表示,香港將會深入研究 ISSB 所發布的企業可持續發展匯報準則,以便在香港以相稱的方式實踐有關準則。

不過,在 ESG 監管領域,ISSB 還面臨一些競爭者

例如,美國證交會(SEC)並不認可 ESG 監管領域的國際標準,而傾向於自己把握制定標準的主動權, SEC 委員甚至明確反對 ISSB 的設立。

去年 3 月份,SEC 發布了《面向投資者的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的提升和標準化》提案,參照 20 國集團氣候相關金融資訊揭露工作組(TCFD) 框架和《溫室氣體規程》,建議在相關法規中增加氣候相關資訊揭露並公開征求意見。

相比 ISSB 的標準,SEC 的提案更加看重氣候相關風險對財務報表的影響,旨在提升此類資訊揭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被視為更具操作性、貼近投資者需求的揭露標準。

此外,歐盟委員會也推出了《歐盟可持續報告準則》,吸納的是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標準,堅持雙重重要性原則,從對自身財務績效的影響和對環境、社會的影響兩大維度去考慮報告應該揭露的議題和指標。

先前,上海交大金融學院教授、ESG 專家邱慈觀曾對可持續發展經濟導刊表示,ISSB 明顯是通過整合影響力較小的一些組織來壯大自己,而 ISSB 未來在三套標準中的競爭優勢還不明確:

「GRI 成立於 1997 年,GRI 框架是全球適用範圍最廣的標準體系;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工作組(TCFD 工作組)由 G20 轄下的金融穩定委員會於 2015 年成立,其在全球共有 32 位理事,其中美國前紐約市長 Michael Bloomberge 擔任理事長。工作組 2017 年 6 月發布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工作組建議報告》(簡稱 TCFD 框架)是國際上領頭的氣候資訊揭露框架。相較而言,ISSB 整合的標準制定機構相對影響力較小(成立時間短和政府背景也相對弱一些)。」

她認為,未來國際上大概會有二至三套國際 ESG 資訊揭露標準,這些標準相互之間會趨同、會兼容,但不會完全統一、完全一樣。

不過,無論如何,ISSB 的信披框架仍然是 ESG 領域令人振奮的進步。

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BAC-US)CEO Brian Moynihan認為:「ISSB 正在幫助推動自願揭露和監管揭露的融合,以實現 ESG 信披的一致性,從而使資本主義和市場能夠繼續關注長期、可持續的發展,並實現我們都希望的進步。」

虎嗅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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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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