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國際經貿環境變動頻繁,更毫不誇張地說,美國總統川普的一言一行牽動著全球經濟的命脈。台灣是以出口為導向的國家,因此國內產業也受到關稅調整與全球供應鏈的影響,不少企業為了維持營運、減少裁員,不得不實施「減班休息」,也就是俗稱的「無薪假」。根據勞動部統計,無薪假人數每期更是屢創新高,其中以製造業佔據高達九成。
為了幫助受影響的勞工減輕經濟壓力,政府推出「僱用安定措施」與相關薪資補貼,讓勞工在困境中仍能維持基本生活。本文整理出僱用安定措施的最新規定,包含辦理期間、申請資格、流程與補貼試算方式,幫助你快速掌握。
僱用安定措施是什麼?可以領多少?
「僱用安定措施」是由勞動部推動的政策,目的在於協助受到外部衝擊,例如:國際關稅調整、產業景氣變化等,而實施減班休息的勞工,為他們提供薪資補貼差額,穩定就業與緩解勞工經濟壓力。
根據規定,薪資補貼可以領到無薪假前後薪資差額的 50%,但如果是屬於公告的 9 項行業適用對象,額外再加 20 %,所以共可以領到 70% 的補貼。往下看內文還有更詳細的試算方式,帶你深入解析。
辦理期間
114 年 8 月 1 日~115 年 1 月 31 日,補貼期間最長 6 個月。
申請資格與規定
1.需為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且符合下列各情況:
- 僱用安定措施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 減班休息開始到結束期間達 30 日以上,並透過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通報。
- 屬於全時勞工或勞雇雙方已約定固定工作日(時)數或時間之部分工時。
- 減班休息前,以現職雇主為投保單位參加就業保險達 3 個月以上;或是申請辦理本措施前,已受僱現職雇主,且領取薪資補貼前已受僱 1 個月以上。
- 未具請領薪資補貼之事業單位代表人、負責人(含委任經理人)、合夥人、董事、監察人身分者。
2. 超過 65 歲或屬於就業保險法第 5 條第 2 項第 2 款不得參加就業保險的勞工,如果雇主有投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且有符合上述的各款規定,也可以適用申請。
3. 如果同一位保險人同時受僱兩位以上雇主,可以分別申請薪資補貼
4. 公告適用勞工受僱於以下 9 行業:
- 食品及飼品製造業。
- 紡織業。
- 橡膠製品製造業。
- 塑膠製品製造業。
- 金屬製品製造業。
- 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 機械設備製造業。
-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 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申請方式及所需文件
僱用安定措施申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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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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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擇一) |
紙本申請:向工作所在地轄區之勞動力發展署分署申請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桃竹苗分署、中彰投分署、雲嘉南分署、高屏澎東分署 |
線上申請:台灣就業通線上網站僱用安定措施專區 👉線上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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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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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更詳細的諮詢,可以點此進入👉僱用安定計畫諮詢窗口
薪資補貼怎麼計算?
薪資補貼計算:天數
1 個月以 30 日計算,發給 1 個月。最後一次申請減班休息的天數小於 30 日,如果是 10 日~19日以內,發給半個月;如果為 20 日~ 29 日,發給 1 個月。
薪資補貼計算:一般情況
薪資補貼是用「減班休息前 1 個月到前 3 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跟「減班休息後協議的實領薪資」兩者的差額來算,政府會補貼50%。如果工作還未滿 3 個月,就改用實際參加保險期間的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
- 舉例:減班前平均薪資 45,800 元,減班後 30,000 元,兩者差額 15,800 元(= 45,800元-30,000元),再乘上政府補貼 50% = 7,900 元/月。
薪資補貼計算:特定 9 大行業
如果勞工行業符合公告的 9 項行業內,可以額外增加 20%,所以共可以領到 70% 的補貼。
- 舉例:減班前平均薪資 45,800 元,減班後 30,000 元,兩者差額 15,800 元(= 45,800元-30,000元),再乘上政府補貼 70% = 11,100 元/月。
薪資補貼計算:無條件進位
薪資補貼金額採用無條件進位計算到百位數。
- 舉例:薪資差額4,100元×50%=2,050元,則核發金額為 2,100元
- 舉例:薪資差額4,100元×70%=2,870元,則核發金額為 2,9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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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Q&A
Q1:要怎麼確認自己公司行業別,判斷能不能申請補貼?
有以下幾種查詢方式:
- 就業保險:向公司(雇主)確認,就業保險證號上會登記行業別。
- 工廠登記:上「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查詢。
- 稅籍登記:到「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確認行業別,並可用財政部的「稅籍登記行業代號查詢」功能對照該措施公告的行業。
- 統計分類:上「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主計總處的「行業統計分類」查詢標準分類。
Q2:紙本申請受理機關有哪些?
-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02-89956399
- 桃竹苗分署:03-4855368
- 中彰投分署:04-23592181
- 雲嘉南分署:06-6985945
- 高屏澎東分署:07-8210171
Q3:薪資補貼怎麼發放?
勞工提出申請後,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審核,通過後會直接把補貼匯入勞工的指定銀行帳戶。
Q4:申請薪資補貼的期限怎麼算?
勞工只要「減班休息滿 30 天」,就可以開始申請補貼,並且必須在 90 天內提出。例如減班從 4/1 開始到 4/30 已滿 30 天, 可以從 5/1 起到 7/29 申請 4 月的補貼。
Q5:公司已經在實施減班休息,但還沒通報,我還能申請補貼嗎?
可以。減班休息必須經過公司與員工協商,並且依法通報勞工局。若公司沒通報,員工可以主動向當地勞工局反映。只要確認真的有協商、且符合最低工資等規範,勞工就會被補登記,不會影響申請資格。
Q6:勞工如果對減班休息通報、投保薪資或勞動條件有疑慮,要怎麼申訴?
勞工可以直接向工作所在地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 反映,例如:各縣市勞工局/勞工處、科學園區管理局、產業園區管理局。如果當地沒有勞工局(處),則由社會局(處)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