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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受傷、職業病怎麼辦?勞保原來有 4 項職災給付可以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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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時受傷、職業病怎麼辦?勞保原來有 4 項職災給付可以申請?!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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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長期工作累積的職業病,是有被勞保規範的職災給付範圍嗎?你知道因為工作遇到的重大傷病,可以申請職災給付嗎?工作的場所和行業千百種,我們在工作上都有面臨大大小小意外的風險,雖然遇到職業災害是每個人都不想碰到的事,但今天如果知道了勞保的申請的資格和程序,之後真的不幸遇到意外,對生活甚至家人,都是多一層的保障!今天帶你認識勞保的職災給付!

文章重點

  • 職災有哪些?
  • 勞保的職災給付有哪些?申請資格有哪些?
  • 職災給付怎麼申請?
  • 勞保職災的費率怎麼算?
  • 職災怎麼認定?
  • 總結

職災有哪些?

你知道嗎?根據勞保局的統計,台灣 2020 年全年申請職災給付的件數共有 52,162 件,相當於每 10 分鐘就有一起職災事故發生,其中申請失能給付的有 2,327 件、死亡給付 563 件。台灣每年申請職災給付的案件高達 5 萬件,實際發生職災的數字可能更多,因為這些紀錄還不包括未納保的勞工。

工作時遇到病痛、意外是每個人都不想碰到的事,但在知道職災給付怎麼申請之前,我們要先知道哪些情況算是「職災」,哪些情況能提出進一步的申請。其實,遇到「職業災害」的被保險人雖有給付,但是勞基法其實沒有明文規定所謂職業災害的範圍,因此通常是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 條定義的職業安全定義,來評定職災(如下圖)。從法條定義來看,也就是說員工因為工作場所的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等因素,或是工作的活動和其他原因所造成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和死亡,就屬於職業災害。

▲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職業災害」包括執行工作的時候受傷、出公差的路途發生事故、被工作場合的玻璃砸傷,或是因為作業活動和職業上的原因長年累積所導致的「職業病」,這些都是工作中可被視為職災的狀況。

職業災害類型
職業傷害 指在執行職務時,受到立即性意外的傷害,例如在工作中從鷹架摔落地面受傷骨折。
職業疾病 在執行職務時,因為暴露於化學性、物理性、生物性、人因性等因素導致身體產生疾病(經醫師判斷),例如長期處於強烈噪音的工作環境中,經醫師判斷因為噪音導致聽力受損,即屬於職業疾病。

資料來源:《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股感知識庫 整理

勞保的職災給付有哪些?

公司人數滿 5 人以上,勞工保險屬於「強制性社會保險」,勞工一般來說都會依勞工保險法,由雇主採綜合保險方式自動經所屬投保單位申報參加一旦參加勞工保險,就同時享有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 2 種安全保障。「勞保」,顧名思義是所謂的「勞工保險」,既然是保險,就表示有保勞工保險的人,符合了一些條件後會拿到理賠。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在職場上不幸發生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依職災情況將可能在勞保局獲得 4 種類型的補助(如下表),分別為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和死亡給付。

職災可請領的給付項目和內容
類別 給付項目 給付內容
勞保職災保險給付 醫療給付 ◎ 免繳部分醫療費用
◎ 住院 30 天內膳食費用減半
傷病給付 接受治療後的第 4 天開始,能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
失能給付 ◎ 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一次金
◎ 終身無工作能力:失能年金
死亡給付 喪葬津貼、遺屬年金、遺屬津貼
雇主職災補償 醫療補償 因職災所產生的所有醫療費用
薪資補償 因職災和診療期間無法工作而沒領到到原有薪資
資料來源:勞保局
股感知識庫 擷取及整理

1.勞保職災醫療給付(門診或住院治療的補助)

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分「門診」和「住院治療」,也就是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的時候,可以向投保單位和勞工保險局,請領傷病門診單或住院申請書,而且如果是到全民健康保險特約機構就診,可以免繳部分醫療費用,還會有飲食費。

2. 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因為傷病,不能工作而沒有拿到薪水的補助)

被保險人上班的過程受到傷害或因為職業病不能工作,而沒辦法取得應有的薪資,則在被保險人接受治療後的第 4 天開始,能請領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但住院未滿 4 日或僅門診治療或出院後在家休養期間不能請領。

職業傷害補償費及職業病補償費,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 70% 計算,每半個月給付一次;如果經過一年仍未痊癒者,職業傷害補償費或職業病補償費減為平均月投保薪資 50%,但以一年為限。

3.勞保職災失能給付(身體失能的補償)

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經治療後被判定為永久失能(還未達終身失能),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請領一次金;如果經過評估為終生無工作能力者,給付失能年金。

4.勞保職災死亡給付

如果被保險人因為職業災害而死亡,被保險人的遺屬能申請的死亡給付包括喪葬津貼、遺屬年金、遺屬津貼

5.其他減免優惠

除了上述 4 項給付,勞工保險也給予各種優惠,像是請領傷病給付期間,完全沒有拿到薪水的勞工可享「免繳個人負擔的保險費」,並能在傷病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加保勞工保險。如果未滿 60 歲,又喪失工作能力者,也能提前請領退休金。因為職災而死亡的勞工遺屬,也能請領勞工退休金。

職災給付怎麼申請?

簡單來說,只要勞工在工作場所中因為執行職務而受傷,或因為其他工作原因導致傷害,符合職災的範圍,依《勞基法第 59 條》這時雇主就得負起「原領工資」和「醫療費用」 2 項補償責任。而且依《職安法第 37 條》規定,遇到嚴重的重大職災情況時,應主動在 8 小時內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除了災害發生所導致的受傷、失能、死亡,長年因為職業因素而導致的「職業病」也是職災範圍的一種。依照《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 11 條》規定,勞工有否罹患「職業病」應由醫師診斷來判定,有爭議時需要檢附相關證明請地方政府協助判斷。

依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規定,勞工遇到職災時可選擇以郵寄或親自送件到勞保局申請。被保險人於申請門診或住院診療時,應向治療機構提出「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門診單」或「勞工保險職業傷病住院申請書」2 項證明文件。並且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如全民健康保險卡及國民身分證。2 項文件可以自行到勞保局網站下載,或是在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

總結來說,遇到職災的時候,勞工首先應儘速就醫,並向醫療單位聲明職災身份,然後判斷職災的情形,重大職災的話雇主要在 8 小時通報檢察機關,並且應補償勞工的醫療費用和工資。遭受到職災的勞工,另外可以向勞保局申請醫療和傷病的職災給付,依情況提供失能和死亡給付。所以遇到職災的勞工有以下 2 點程序要注意,才能順利申請職災給付:

  1. 以職災勞工身份就醫,向醫院索取收據,並於 10 天內或出院前補件職災證明文件。(或是先下載完文件,再就醫)有勞資爭議時,透過勞保局辦事處查證後蓋章證明,再送交勞保局。
  2. 依照傷病情況,針對符合請領資格的勞保給付提出申請,除能申請職災醫療給付和職災傷病給付外,依據情況,申請失能給付和死亡給付。

▲ 遇到職災時,雇主處理和勞工申請給付的程序。資料來源:股感資料庫整理

你是不是也有疑惑,職災給付只能申請一種嗎?被退保的話還能申請職災給付嗎?雇主支付的醫療費用和工資是無期限的嗎?這些關於職災給付的常見問答,勞保局都有整理起來,有疑惑的讀者們可以直接進到網站查詢,這裡整理 2 個勞工和雇主比較常問的問題:

◎ 請領失能給付後,是否仍可請領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因傷病治療終止,領取「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的失能給付之後,依法條規定就不能再請領傷病給付了。除非被保險人領取失能給付後,「仍在加保中者」,而且被保險人的傷病仍須治療,因為治療而不能工作,不能取得原有薪資,才能繼續申請傷病給付。

如果領取的失能給付是屬「終身無工作能力」等級的一次金或年金,領取後勞保就會由勞保局退保,之後就不能再領取傷病、死亡等給付。如果領取「未達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給付,後續還有能夠繼續工作的可能性,則可繼續加保勞保。

◎ 如果無法預期傷病治療何時終止,難道雇主要補償一輩子嗎?

基於避免加重企業的經濟負擔,避免無限擴張雇主的補償責任,因此在勞基法第 59 條第 2 款後段,明定了「醫療期間屆滿 2 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作能力,且不合第 3 款之失能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 40 個月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員工治療了 2 年都還沒辦法痊癒,經醫師診斷已經無法回復原工作,但又未達可以認定失能的程度時,雇主可以選擇是否要補償給職災勞工 40 個月的平均工資,就可以免除後續的原領工資補償責任,但並不代表勞雇關係就因此終止,而且相關的醫療費用雇主仍有補償責任。

勞保職災的費率怎麼算?

我們知道了勞工須納保,也就是有參加勞工保險,才得以享有普通事故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 2 種安全保障,那麼勞保中的職災保險是怎麼計算的呢?大家的費率都一樣嗎?依據《勞動部》,職業災害保險費部分,受僱勞工由雇主全額負擔,如果屬於沒有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則自付 60%,政府補助 40%。保費按「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規定,依各行業訂定不同保險費率計收(參照下面列表)。又對於僱用員工達七十人以上投保單位之職災費率,另按「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實施辦法」之規定調整之。目前平均職災費率為約0.21%

勞保中的職災保險費率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擬定。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 13 條第 3 項》規定,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分為行業別災害費率及上、下班災害費率 2 種,每 3 年調整一次,依現行法律規定,職災保險與勞保普通事故保險合併收費,保費由雇主負擔。所以說,不同職業類別,有不同的職災費率。

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大分類 行業類別 行業別費(A) 上、下班費率(B) 職災費率(A+B)
農、林、漁、牧業 農林牧業 0.16 0.07 0.23
漁業 0.16 0.07 0.19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砂石採取等礦業 0.89 0.07 0.96
製造業 食品及飼料、飲料及菸草製造業 0.14 0.07 0.21
紡織業 0.14 0.07 0.21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0.06 0.07 0.13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0.13 0.07 0.20
橡膠製品、塑膠製品製造業 0.20 0.07 0.27
金屬製造業 0.40 0.07 0.47
電子零組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電力設備及配備製造業 0.04 0.07 0.11
機械設備製造業、產業用機械設備維修及安裝業 0.21 0.07 0.28
汽車及其零件、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 0.19 0.07 0.26
批發及零售業 批發業 0.09 0.07 0.16
零售業 0.11 0.07 0.18
運輸及倉儲業 陸上運輸業 0.34 0.07 0.41
水上運輸業 0.85 0.07 0.92
航空運輸業 0.14 0.07 0.21
郵政及快遞業 0.10 0.07 0.17
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業 出版業、影片及電視節目業、聲音錄製及音樂發行業、廣播、電視節目編排及傳播業 0.05 0.07 0.12
電信業 0.06 0.07 0.13
電腦程式設計、諮詢及相關服務業、資訊服務業 0.04 0.07 0.11
金融及保險業 金融服務業、保險業、證券期貨及金融輔助業 0.04 0.07 0.11
不動產業 不動產開發業、不動產經營及相關服務業 0.08 0.07 0.15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法律及會計服務業、企業總管理機構及管理顧問業、建築、工程服務及技術檢測、分析服務業、廣告業及市場研究業、專門設計業、獸醫業、其他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0.06 0.07 0.13
研究發展服務業 0.04 0.07 0.11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國際組織及外國機構 0.09 0.07 0.16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股感知識庫 擷取及整理

職災怎麼認定?

由上面解釋的職業災害範圍,我們可以知道職業災害可以分為事故和職業病。實務上勞保職業災害認定並不是那麼容易。職災的認定常會遇到模糊地帶,一般來說會先參考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的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如下圖。

▲ 資料來源:職業病認定參考指引

依照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職業災害認定函釋,詳細列舉了很多職業災害的範圍,和許多有爭議的狀況。大家遇到工作的意外時可以到網站上檢視是不是職業災害的範圍。

大家最常遇到的「通勤意外」,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4 條》規定:「被保險人上、下班,於適當時間,從日常居、住處所往返就業場所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所以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如果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事故,只要不是自己行為像是無照駕駛、酒駕,所導致的意外,視其傷害情況可以向勞保局請領勞工保險職業災害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或死亡給付。

比起有明顯的事故所造成的職業災害,像是建築物崩塌、瓦斯外洩等的明顯意外,「職業病」在認定上常有所爭議,整理相關的法條之後,主要可以總結為,職業病認定的要點在於,職務與疾病間的關聯性,和因果關係。如果有證明職務性質有引發或使疾病惡化之因子,以及造成職業災害的原因是雇主可以控制的範圍內,以法律角度比較符合「職業病」的範圍。依據《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我們把職業病認定原則整理為下表:

職業病認定原則
確定病症 有客觀的生理證據
明確危害因素 明確的物理、化學或生物性危害
時序性 發病前有接觸危害因素
普遍樣態 同場域的勞工也有類似症狀,且有文獻證明關聯性
非常見病因 已經排除其他可導致症狀的原因

資料來源:《職業傷病防治中心
股感知識庫 整理

總結

看了職災的範圍,給付的類型和認定的程序之後,有沒有比較知道怎麼處理了呢?其實只要記得職災判定的原則、申請的文件在哪裡取得、怎麼向勞動部申請給付,之後真的不幸發生職災,就不會那麼慌,對自己和對家人都是多一層生活保障喔!

最後,總結勞基法和勞動部的規定,列舉成立職災的要件的以下幾點,熟記這幾點要件,讓你比較容易記得職災有哪些、申請職災給付的身份有誰、申請職災給付的程序有什麼。

  1. 受害者必須具有勞工身份,適用勞基法且為僱傭關係。
  2. 受害地點必須在就業場所,或上班路途中
  3. 屬於職業上原因導致傷害,例如執行職務
  4. 生理上受到傷害,如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等症狀
  5. 災害發生與職業間有相當因果關係
  6. 災害發生原因是就業場所或作業活動等職業原因
  7. 危險因素是雇主可控制的範圍
  8. 執行職務在雇主監督指揮下從事工作,工作內容必須為勞資雙方所約定的工作。

參考資料:

勞動部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全國法規資料庫

職業安全衛生法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勞工保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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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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