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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是互聯網公司?但互聯網營收占比降至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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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是互聯網公司?但互聯網營收占比降至8.8%

2018 年 9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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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枚硬幣的兩面,好壞皆在其中。

2018 年 8 月 22 日,小米(01810-HK)公佈了上市後的首份財報,業績可謂 “亮瞎眼”,但是我們發現了兩眼背後的一些問題。比如,營收(Revenue)、淨利、手機收入、互聯網收入等各指標大幅飆升,但銷售成本、行政成本等同樣飆升,同時,互聯網收入佔總收入比重下降,似乎距離雷軍說的 “互聯網公司” 越來越遠。

距離高階機市場還很遠:主打手機平均售價 953.2 人民幣

小米是雷軍宣稱的 “互聯網 ”公司嗎?儘管雷軍在招股書中稱,小米集團是一家以手機、智慧硬體和 IoT(物聯網)平台為核心的互聯網公司,但是,外界依然喜歡把小米歸進手機廠商。畢竟手機業務是小米第一大收入來源。

2018 年 8 月 22 日,小米公佈了上市後的首份財報。第二季財報顯示,小米智慧型手機業務營收與上期相比成長 58.7% 至 305 億人民幣,佔總營收 452 億元的 67.4%。二季出貨量 3,200 萬部手機,與上期相比成長 43.9%。每部手機的平均售價為 952.3 人民幣,而 2017 年二季每部手機平均售價為 863.8 人民幣。

財報顯示,手機平均售價的提升,主要是小米 MIX2S、小米 8 系列等中高端旗艦機型在中國市場的銷量。小米在中國智慧型手機的平均售價於2018 年第二季與上期相比成長超過 25%。

此前揭露的招股書顯示,2018 年第一季,小米中高階旗艦機(3,000 人民幣以上)銷量為 49.6 萬部,獲得收入 13.15 億元,旗艦機(2,000 ~ 2,999 人民幣)銷量為 157.6 萬部,獲得收入 28.40 億人民幣,中高階機(1,300 ~ 1,999 人民幣)銷量為 428.1 萬部,獲得收入 48.01 億人民幣,中階機(800 ~ 1,299 人民幣)銷量為 1,099.1 萬部,獲得收入 88.61 億人民幣為銷售額最大區間。

入門機(799 人民幣以下)銷量為 1,106.9 萬部,獲得收入 54.22 億人民幣。從銷售數據來看,小米單台售價僅為 829 人民幣。

小米在財報中提到,中國的智慧型手機市場正處於重新調整期。2018 年小米在中國的戰略重點是進軍高階智慧型手機市場,已取得良好進展。今後將最佳化產品組合以進一步深入高階智慧型手機市場。

小米第一季手機出貨量超過 2,300 萬部,第二季為 3,200 萬部,以此計算小米上半年手機出貨量超過 5,500 萬部。不久前,華為消費者業務 CEO 余承東宣佈華為手機 2018 年全球出貨量已經突破 1 億台。余承東稱, 2018 年華為手機要挑戰 2 億台發貨量目標。

中國手機市場進入下跌趨勢,手機廠商的高成長很大程度要依賴海外市場。財報顯示,小米海外市場收入已佔總收入的 36.3%,2018 年第二季收入達 164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151.7%。

財報公佈,截至 2018 年 6 月 31 日,小米在全球 25 個國家和地區躋身市場前五。其中,根據 Canalys 數據,2018 年第二季小米手機在印度市場與上期相比成長 106%,連續四季穩居市場佔有率第一。同一時期,在另一個市佔率極大的海外市場印尼,小米出貨量位居該國第二。

此外,繼 2017 年 11 月進入西班牙市場之後,小米在 2018 年 5 月擴展至法國及義大利,截至 2018 年第二季,小米手機在西歐的出貨量與上期相比成長超過 2,700%。

遠不是互聯網公司:互聯網營收佔比降為 8.8%

2018 年 8 月 22 日,小米發佈上市後首份財報。這份第二季報顯示,公司第二季互聯網業務營收與上期相比成長 63.6% 至 40 億人民幣,佔總營收 452 億元的 8.8%,相比前一季互聯網佔總收入比例 9.4% 來說略微下降。

對此,小米 CFO 周受資今日在電話會上表示,互聯網服務佔比下滑不完全代表真實情況 “小米互聯網服務成長超過 60%,在可比相對規模來說是非常快的成長,總體符合預期,主要是其他收入成長,IOT 成長特別快。”

雷軍強調小米的本質是一家互聯網公司,但互聯網業務營收佔比不高一直被外界詬病。過去三年,互聯網服務業務收入佔總營收的比重分別為 4.9%、9.6%、8.6%。

2018 年上市前揭露的招股書顯示,2018 年第一季互聯網服務業務的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9.4%,互聯網業務毛利率為 65.58%。

財報顯示,2018 年第二季小米互聯網服務收入為 39.58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63.6%, 2018 年第一季互聯網服務業務的收入佔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為 9.4%,互聯網業務毛利率為 65.58%。

對於互聯網收入的增加,小米在財報表示,主要是由於廣告收入增加,其中,第二季小米廣告收入與上期相比成長 69.6% 至 25 億人民幣,同時,互聯網增值服務的收入與上期相比成長 54.1% 至人民幣 15 億人民幣。其中,在互聯增值服務中,遊戲收入達 7.039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25.5%。

根據財報,MIUI 的活躍用戶由 2017 年同期的 1.46 億人增加 41.7% 至第二季的 2.069 億人,平均每用戶互聯網服務收入增加至 19.1 人民幣。而此前的招股書顯示, 2018 年 3 月,MIUI 月活躍用戶約 1.9 億。2018 年 3 月,小米用戶每天使用小米手機的平均時間約為 4.5 個小時。相比於其他獲客成本較高的互聯網平台,公司透過硬體銷售而獲取客戶的過程本身不產生額外成本。

在財報中提到,人工智慧是小米戰略的核心部分,截至 2018 年 6 月,小愛同學(小米推出的智慧語音助理)月活躍用戶超過 2,600 萬人,小愛同學發佈一週年之際,喚醒總次數達 20 億。

對於小米互聯網收入佔比降低,通信專家劉啟誠認為,小米在中國可以透過 MIUI 來增加互聯網收入,但是在海外市場主要依靠硬體收入,小米在東南亞市場主要以中低階手機為主,相應的互聯網增值業務還沒有發展起來。也就是說,互聯網收入成長沒有硬體收入成長的快。

銷售成本增 71.9% IoT 銷售成本翻倍

小米第二季財報顯示,手機營收 305.01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58.7%;IoT 與生活消費產品營收 103.78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104.3%;互聯網業務 39.58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63.6%。

不過第二季銷售成本增加 71.9%,達 396 億人民幣。從三大塊業務來看,每個分部的銷售成本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

其中,智慧型手機分部銷售成本由 2017 年的 175 億人民幣增加 62.2% 至 285 億人民幣,主要是由於智慧型手機銷量上升以及 2018 年第二季美元兌人民幣和印度盧比升值。

IoT 與生活消費產品分部銷售成本由 2017 年同期的 45 億人民幣增加 109.6% 至 2018 年第二季的人民幣 94 億元,主要是由於智慧電視、筆記型電腦及其他 IoT 產品的銷量上升,加上美元兌人民幣匯率上升所致。

財報顯示, 2018 年第二季,IoT 分部收入達 103.79 億人民幣與上期相比成長 104.3%。其中,智慧電視和筆記型電腦等主要 IoT 產品的銷售收入,與上期相比增加 147.2% 至 2018 年第二季的 41.78 億人民幣。2018 年 2 月小米在印度推出智慧電視,截至 2018 年第二季,小米智慧電視的全球銷量與上期相比成長超過 350%。

互聯網服務分部銷售成本由 2017 年第二季的人民幣 9.09 億人民幣增加 62.0% 至 2018 年第二季的 14.73 億人民幣,主要是由於用戶流量及參與度提升導致基礎設施服務開支增加。

雷軍獲得 99 億人民幣激勵 為 1.5 萬員工總薪酬 5.6 倍

小米最新財報顯示,雷軍一人獲得的 99 億人民幣獎勵為 1.5 萬小米員工的 5.6 倍,後者 1.5 萬名員工二季薪酬為 17.42 億人民幣,這三個月裡小米員工人均薪酬 11.45 萬人民幣。

財報顯示,小米行政開支由 2017 年同期的 2.89 億人民幣增加 4,469.6% 至 104.57 億人民幣。主要是由於 2018 年第二季一次性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 99 億人民幣,加上管理、人力資源及財務團隊等行政部門擴張所致。

小米 CFO 周受資表示,小米第二季行政費用包含了 99 億人民幣上市前股權激勵的開支 “這是一次性的開支,所以在調整後,21 億人民幣的淨利潤是很健康的。本質上,第二季調整後利潤還是很健康的水平。”

此外,行政管理人員薪金及福利 (扣除一次性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由 2017 年同期的 1.12 億人民幣增加至 2018 年第二季的 3.03 億人民幣,小米在財報中稱主要是由於業務快速成長導致人手增加。行政開支扣除一次性以股份為基礎的薪酬後,由 2017 年同期的 2.23 億人民幣增加至 2018 年第二季的 5.27 億人民幣。

實際上,雷軍在小米上市之前已經獲得近 “百億元” 紅包激勵。據此前的招股書揭露, 2018 年4月,小米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向雷軍控制的 Smart Mobile Holdings Limited 發行 6,395 萬股 B 類普通股。該次股權激勵確認 98.3 億股份支付費用並計入當期損益。上述發行使公司 2018 年第二季及 2018 年全年存在大額的股份支付費用。小米授予的股權激勵會進一步增加公司的支出,並可能稀釋現有股東的股份。

2018 年 6 月 23 日,小米在香港四季飯店召開全球發售新聞發佈會,發佈會上有媒體問及雷軍在小米公開招股書前獲得的超過 90 億元人民幣的股權激勵,可能會給小米上市所帶來的盈利風險。

對此,小米總裁林斌回應稱,董事會對董事長/CEO 在上市前的股權激勵,在過去很多全球新經濟公司上市時都是慣例,小米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後一家。林斌表示,小米這次股權激勵是在雷軍完全不知情的前提下,幾個董事開會,大家一致贊成通過做出的決定。 “這也是大家對雷總過去 8 年帶著團隊把小米做到這個規模,同時也是對中國製造業做的事情的肯定。我們都覺得這是實至名歸。”

艾瑞網》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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